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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员实施方案

2012-03-10点击: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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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,经县政府批准,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员,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:

  一、组织领导

  组 长:刘大军(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)

  副组长:陈土旺 曹志坚 陈小军

  成 员:肖昌荣 唐小军 刘 飞 胡希雄

  办公室主任由陈小军兼任

  二、招聘工作原则

  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,采取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聘用、培训等步骤进行,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,县监察局全程监督。

  三、招聘计划

  拟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员2名。

  四、岗位职责:

  1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,提供政策咨询服务。

  2、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,掌握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农村富余劳动力状况,做好就业服务基础资料登记和报表统计工作。

  3、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,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。

  4、为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“零就业”家庭提供就业援助,帮助其实现自谋职业、自主创业或就业。

  5、收集就业信息,开发就业岗位,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,为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。

  6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转移就业工作。

  7、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,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并加强动态管理,协助开展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。

  8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。

  9、协助开展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待遇人员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的资格核查。

  10、开展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。

  五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  (一)招聘对象

  本县户籍,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

  (二)应聘条件

  1、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服从组织分配。

  2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、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。

  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能胜任劳动保障工作要求。

  4、熟悉计算机操作,具有一定文字编排和处理能力。

  5 、年龄在20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77年2月至1992年2月期间出生);

  (三)有下列情形的人员,不得应聘:

  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;

  2、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;

  3、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
  4、在其它单位有兼职的人员;

  5、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人员。

  五、招聘程序

  招聘程序为: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、公示、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(一)发布招聘公告

  根据招聘实施方案,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、新田县人事人才网及新田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。

  (二)报名和资格审查

  1、报名时间:2012年3月12日—16日。

  2、报名地点:新田县就业服务局职介中心。

  3、报名所需资料: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者填写好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)、近期同底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(身份证照)4张到县人社局办理报名手续。

  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考试人员。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 :3,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,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。

 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聘用等资格。

  2012年3月18日—19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。

  (三)笔试

  1、笔试科目和分值

  笔试科目为《公共知识》,分值为100分。

  2、笔试内容

  《公共知识》:常识、判断推理、阅读理解、资料分析、计算机、写作。

  3、笔试时间、地点

  笔试时间:2012年3月20日。

  笔试地点:以准考证为准。

 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
  (四)面试

  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2的比例确定。

  面试分值100分,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按已制定的面试题进行。

  面试后,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 :4(笔试总分×0.6:面试分数×0.4)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,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
  (五)体检和考察

 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,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 : 2比例确定。体检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,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 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,考察人选按1 : 1比例确定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各岗位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。

  (六)公示及聘用

  根据考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,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,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予以聘用。

  六、管理及待遇

  (一)签订合同。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,聘用人员与县就业服务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,在合同期内,其档案、人事关系统一由县人社部门免费代理。合同期一年满期后,经考核合格者再续签。

  (二)工资标准及其他待遇。基础工资与本县社区劳动保障员工资同等待遇。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。

  (三)为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就业社会保障工作,高校毕业生就业社区保障员,除基础补贴外,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大学生基层就业岗位奖补;对工作表现突出,可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
  七、其他事项

  (一)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,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,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。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,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,一律按规定回避。

  (二)招聘相关信息请登陆新田县人民政府网、新田县人事人才网查询。

  (三)本次招聘,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,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。

  (四)面试通知、体检通知将电话通知本人,规定时间内不领取面试、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、体检资格。

  考试咨询电话:0746-4719150 4888913

  附件:新田县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员考试报名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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